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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局局長朱鑫源透露,稅務局有超級電腦,緊盯炒家,以追討未繳之利得稅。該超級電腦輸入了全港物業買賣資料,經過篩選及覆核後,每年可最少揭發幾千宗炒樓無報稅個案,
朱氏指,由○五至○八年度累計有逾二萬人落網。他強調:「炒樓賺了錢應該交稅。」
朱鑫源提到,稅局會將全局物業買賣資料輸入電腦,再經人手跟進,抽出漏網之魚,據知,該電腦程式是精心設計的,而早在○五至○六年,經電腦揀選出來的個案達一萬五千六百宗,再經人手覆檢,有約六千七百宗個案需人手跟進。
據統計,由○五年度至○八年度的四年間,每日最少有十四人或公司炒樓賺錢無報稅,部分人更是「錢出錢入」。
據《稅務條例》炒賣物業人士多被視為經營生意,他們須就炒樓賺取的利潤報稅及繳納利得稅,一般稅率百分之十五。納稅人如不同意稅務局的評稅,可提出反對,及向稅務上訴委員會和法庭提上訴。但是當中不少個案上訴失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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