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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永達批評「發水樓」限制再讓步
2011年3月23日
限制發展商興建「發水樓」的作業備考,最終版本修訂為,發展商申請「發水」時,由原本呈交建築圖則要同時取得臨時環保建築評級,延至申請同意展開上蓋結構工程時才須呈交臨時評級。

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,對發展局再「讓步」表示失望,又批評發展局處處讓步,讓發展商趕搭發水尾班車。環保觸覺譚凱邦也認為,政府有關做法,令原本的強制興建發水樓措施,形同虛設。